2019-11-12 16:38浏览次数:3126次作者: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发挥社会保险功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政策操作指引》的通知
深人社发〔2009〕17号
各区劳动(人力资源)局,光明新区、坪山新区社会管理局: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发挥失业保险基金功能鼓励和支持我市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原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贸工局、国资委和地税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发挥社会保险功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的通知》(深劳社规〔2009〕18号),目前已经市政府公报正式发布实施。为切实做好困难企业认定工作,我局制订了《发挥社会保险功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政策操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三日
发文机关 |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
深人社发〔2009〕17号 |
发布日期 |
2009.10.15 |
生效日期 |
2009.10.15 |
时效性 |
现行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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