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1 21:09浏览次数:1903次作者:深圳市人民政府
深圳市人民政府废止关于实施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和改制中富余员工安置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决定
深府(2005)16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和改制中富余员工安置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府〔2001〕183号)已被国家和我市发布的相关文件代替,现决定予以废止。
发文机关 |
深圳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深府〔2005〕16号 |
发布日期 |
2005.01.19 |
生效日期 |
2005.01.19 |
时效性 |
现行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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