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工资福利> 深圳最低工资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13)

2019-10-17 17:16浏览次数:2093次作者: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深人社规〔20133

 

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自201331日起,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如下:

一、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1600/月。

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4.5/小时。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221


深圳市历年最低工资规定


 

发文机关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号

深人社规〔20133

发布日期

2013.02.21

生效日期

2013.02.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劳动法律法规网

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