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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2021-10-26 09:14浏览次数:2370次作者: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21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22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21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二、春节:131日至26日放假调休,共7天。129日(星期六)、130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2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430日至54日放假调休,共5天。424日(星期日)、57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3日至5日放假,共3天。

六、中秋节:910日至12日放假,共3天。

七、国庆节:10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8日(星期六)、109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2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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